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早稻订单工作的通知》(江政办发〔2023〕38号)和《江山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江商务〔2023〕36号)精神,2023年早稻订单奖励在粮农自主申报订单面积的基础上,经所在村公示,乡镇(街道)核定(其中50亩以上种粮大户普通大田面积由市农业农村局核查),经核查下列申报对象符合奖励条件,现将奖励对象及订单交售数量、奖励金额予以公示(附后),奖励资金在公示结束后,由通过“社保卡”直接发放到农户,或由商务局发放给相关企业(经济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市商务局4572987、市财政局4033155、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4022330,附件:2023年早稻订单奖励清册(公示).xlsx江山市商务局2023年10月17日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