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且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省级、苏州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省级、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苏州“近零碳工厂”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