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郑州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依据《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郑科规〔2023〕2号)和《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财科文〔2018〕21号),现将2023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面向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重点方向领域,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牵头单位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按照《关于征集2022年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申报的备选项目,项目实施原则上周期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用于项目研发的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四)原则上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限报1个项目,(六)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企业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指南上的条件,各开发区、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申报单位打印由网络申报系统生成含有条形码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技主管部门,因项目需要科技与财政两个部门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