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临汾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一)依据《临汾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临市科发〔2016〕9号),申请认定临汾市市级众创空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独立的运营机构,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其中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创客不少于5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可申请认定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5.具有创新导师、创业导师服务能力,提供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二、申报材料(一)临汾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附件1),举办的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情况的证明材料,2020年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需重新认定,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张恒艳刘璐联系电话:0357—2100895电子邮箱:lfkjjjhk@126.com附件1:临汾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doc附件2:众创空间运营情况报告.docx附件3: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docx临汾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