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图解】《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字解读】《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资助从事民生科技、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战略研究等社会公益科研的专项资金,协助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等,负责所辖(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第八条专项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自觉接受和配合市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及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第十二条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于项目验收通过后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拨付,经项目承担单位所在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报市科技局,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将进入年度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候选项目库,第五章支出管理和财务管理第十九条专项资金预算“一年一定”,第二十一条市科技局按照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申请拨付手续,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和资金使用单位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面的财务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市科技局重点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