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利局海盐县财政局2023年10月10日海盐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方针,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盐县范围内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的奖励,二、奖励对象节水型载体(标杆示范单位)创建成功的企业、单位和实施节水技改项目的企业,酒店、学校、医院给予3万元/家奖励,4.对企业实施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中水回用、非常规水利用等节水技改项目,2.申报全国水效领跑企业、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技改项目按《海盐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3号)政策执行,附件:海盐县节水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海盐县节水奖励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单位地址法人代表电话联系人电话申报类型属地镇(街道)意见(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县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县水利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材料备注:附件材料根据申报类型提供,包括命名文件、水平衡测试、节水型企业申报书、节水标杆申报材料、节水型单位申报书等,海盐县水利局海盐县财政局2023年10月10日海盐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方针,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盐县范围内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的奖励,二、奖励对象节水型载体(标杆示范单位)创建成功的企业、单位和实施节水技改项目的企业,4.对企业实施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中水回用、非常规水利用等节水技改项目,2.申报全国水效领跑企业、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技改项目按《海盐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3号)政策执行,附件:海盐县节水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海盐县节水奖励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单位地址法人代表电话联系人电话申报类型属地镇(街道)意见(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县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县水利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材料备注:附件材料根据申报类型提供,包括命名文件、水平衡测试、节水型企业申报书、节水标杆申报材料、节水型单位申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