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城建〔2023〕33号)文件精神,夏军等97位同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史启生等2位同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经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通过,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城建局、区人社局进行反映,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联系单位及电话:高淳区城建局57331631,高淳区人社局57338706,附件1:《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附件2:《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6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