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公共机构:《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试行)》(成发改环资〔2023〕237号,已公开发布)已正式实施,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领和兑付2023年度零碳券的通知》(已公开发布,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公共机构、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平台(www.cdltfw.com)进行零碳券的申领和兑付,(联系方式: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平台程老师,028-962553-2,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3167967,)附件:1.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领和兑付2023年度零碳券的通知3.服务机构承诺函模板4.企业、公共机构承诺函模板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023年10月16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