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业实体提供场地及配套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载体,面向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及配套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载体,申请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孵化载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市场化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数量年均不少于30家,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年均带动就业不少于150人,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孵化载体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数量年均不少于25家或者80%以上在孵创业实体获得投融资,创业实体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群体以及从事“20+8”产业集群领域的创业实体在孵时限不超过5年,未签订孵化服务协议、孵化期满未退出孵化基地、入驻时成立时间超过2年的创业实体,创业实体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基地于2023年11月5日前向其运营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初审通过的基地统一获得基础分60分,本年度将认定不超过1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附件:1.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2.无不良征信和无违法行为承诺书3.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分表4.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