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农业生产发展和动物防疫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施的实际情况,符合实施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要求集中改造建设10年以上的温室或灾后受损的温室,棚内面积集中连片达到10亩以上的可申报,二、申报时间从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三、申报地点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供销大厦1032室)申报单位要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过期也不再受理,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