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创业贷款担保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号)文件规定,新余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成员对2021年第13批创业担保贷款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实地调查、贷款评审会议评议,同意为彭魏魏等38名申请个人和江西汉德铁芯制造有限公司1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按现行政策贴息,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新余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90-6736556附:新余市本级2021年第13批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名单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