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3-2030)》于2023年7月10日在/view/art/2023/7/10/art_1229420635_4101019.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8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23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17425020@qq.com,联系人:周金东,联系电话:1825709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