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建设制造业重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二、支持制造业企业提升质量品牌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6.支持制造业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负责)7.支持制造业企业参与广东先进标准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支持企业打造卓越质量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支持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负责)12.支持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降低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提供制造业质量增信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加强对制造业企业融资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优化营商和人才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7.培育“广东质量品牌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