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要求,按照《阳江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办法》(阳交运〔2023〕25号),我局制定了2022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于公示日期截止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逾期视为无效意见,阳江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13日附件:1.附表1、2.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pdf2.附表3.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资金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