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修订了《武汉市消费促进活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是指市级及上级安排的用于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二章支持对象、内容和标准第四条支持企业及商贸行业(商)协会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承办单位按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支持,按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活动投入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按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活动总投入金额不低于30万元,第三章支持范围第七条活动支持范围1.申报单位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章申报资料第八条企业、(商)协会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1.武汉市消费促进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附件1),第五章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第九条资金申报审核流程(一)项目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商)协会分别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包括电子版材料),填写年度消费促进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市商务局,第十一条申请单位需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附件1:武汉市消费促进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doc附件2:武汉市消费促进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doc【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