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2月7日发布《关于实施2022年原州区中药材产业项目的公告》,按照农业农村厅要求,于2022年3月27日对提出项目实施申请的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和宁夏紫苏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可行性评审,现将实施企业公示如下:1.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计划实施2022年原州区中药材项目中的宁夏中药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2.宁夏紫苏药业有限公司,计划实施2022年原州区中药材项目中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及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内容,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3月28日-4月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计划实施项目的企业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邮编:756000电话:0954-2669094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