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企业:为降低企业改制成本,现将2023年度新区区属企业改制工作专项配套资金的补贴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属企业进一步推进改制工作专项配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国资委[2019]171号)要求,规范申报项目补贴资金,2、申报的项目包括:(1)区属企业所属企业关闭歇业、股权退出、整合重组项目以及清理历史遗留项目,(2)相关人员费用项目,(3)国资委推动的产业整合重组项目,(4)下属公司上市计划及推进情况,申报项目发生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