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其中未采纳1条,附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12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反馈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理由1根据国家新《标准化法》,国家鼓励制定团体标准,有的地方已经出台对主编团体标准的单位予以奖励的政策,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前两年也有相应的政策并且有的单位已经取得奖励,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制定团体标准,应该对主编团体标准也予以奖励,国家级的团体标准在编制程序与审核把关上以及标准化水平上不亚于地方标准,因此建议对主编国家级团体标准的单位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拟于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相同,未采纳周边地区出台的政策都没有涉及团体标准的奖励,不采纳该意见,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