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全过程管理,现对2019—2021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应验未验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督促验收,以及第一次验收不通过3个月内尚未完成整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二、督查方法及时限(一)由相关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限时自查自纠,(二)由我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对在规定时限内未依托“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验收或终止流程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未按本通知要求完成验收或终止流程,并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更新状态信息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提交验收材料的、第一次验收未通过整改起3个月内仍未提交二次验收材料或终止申请的项目,对强制终止项目直接判定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本次督查结果将纳入我局市基础研究计划简政放权试点下放组织单位周期绩效考核和检查评估,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较低的项目组织单位予以公开通报,调减下一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配指标,附件:1.2019—2021年市科技项目超合同期3个月未闭环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涉及单位清单.pdf2.2019-2021年市科技项目超合同期3个月未闭环的基础研究项目清单(含处理意见).pdf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1日(联系人:李磊、马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