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麦子地光伏电站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使用草原单位:华能新能源(禄丰)有限公司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禄丰市麦子地光伏电站项目三、拟使用草原用途:场内道路,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仁兴镇,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草原面积0.0639公顷,六、拟使用草原权属:禄丰市仁兴镇大猪街社区仁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639公顷,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