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二、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电子版提交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及附件2情况表的可编辑版本),于10月12日18点前报送到我局(受理时间:9:00-12:00,14:00-18:00,报送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7号1楼会议室),并于每月17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到我局(本月第二批受理时间为本月17日),2023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计划申请列入名单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补充申报,四、注意事项(一)申报企业可及时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相关工作的通知.pdf2.申请列入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情况表.docx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12日(联系人:王炜杰,地址:天贵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