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经开〔2021〕85号)、《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丽委人办〔2022〕5号)有关规定,我部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财政体制属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业,名单见《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明细表》,二、提交申请材料1.《信用承诺书》,2.《申请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兑现申请要求及受理时间1.如实提交兑现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追回财政资金,2.兑现申请材料需将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交至邮箱:jmjkjk202103@163.com,3.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提交,联系人:李旦、杨承电话:0578-2638982、2600130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609室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明细表》、《信用承诺书》、《申请承诺书》附件1: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明细表.xls附件2:信用承诺书模板.doc附件3:申请承诺书模板.doc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