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汉源县关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1日汉源县关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年营业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00元/月,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0元/月,在享受《汉源县支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激励政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营业额每增长1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营业额每增长2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领取奖励不超过1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使用风险补偿基金发放贷款的企业单家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新迁入到汉源的年线上销售额超过1亿元、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作用发挥较好的行业党委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支持,但每年补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