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0〕12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0〕19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杭州市临安区经信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本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资金使用规则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9号)等文件要求,“杭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等3个项目经专家评审,拟通过验收并拨付资金,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经信局、财政局(89541424、89541681)反映,附件:2021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拟补助资金分配表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2023年10月11日附件2021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拟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企业名称拟补助资金数(万元)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杭州新剑机电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拨付269.962杭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15052.093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已拨付127.95合计15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