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实施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二)返还标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为基数,(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应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告知参保企业上年度的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参保人数、裁员率、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返还资金规定用途等事项,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一)发放范围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二)发放标准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三)发放条件每一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四)执行期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五)发放流程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充分利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筛查符合条件企业的参保人员按文件规定的三类人员,结合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发放信息进行比对,三、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补贴范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三)补贴次数每取得1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甘谷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通过核实申领人取得职业资格相应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