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信厅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3年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第二条【定义】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内蒙古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第四条【责任主体】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单项冠军认定管理和统筹协调,第五条【管理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健全单项冠军动态管理机制和认定评价体系,从专业发展、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经营管理、企业合规5个方面评价认定:(一)专业发展指标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被推荐企业进行论证、核查和实地抽查,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掌握了解本地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成长等情况,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年度发展报告、本地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相关情况经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变更认定,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及时向被举报企业核实,第四章培育服务第十五条【创新发展】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推动单项冠军创新发展,第十六条【政策扶持】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将作为推荐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必要条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获得国家、自治区级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企业予以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