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网格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社治〔2022〕14号)文件规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对镇(街道)社区网格予以奖补,其中区级与一级财政体制镇(街道)按6:4比例分别承担,实行部门预算街道由区财政全额拨付,一级财政体制镇(街道)按照比例落实网格奖补经费,现对2023年度10-12月度鄞州区网格专项经费奖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并在公示期间送交鄞州区社会治理中心(地址:鄞州区首南西路1号2号楼网格管理科办公室),附件:鄞州区2023年度10-12月网格奖补经费发放明细宁波市鄞州区社会治理中心2023年10月10日附件鄞州区2023年度10-12月网格奖补经费发放明细序号类型镇街社区网格数量每月每格金额每月总额(元)7月补扣系数7月预发总额补扣8月补扣系数8月预发总额补扣10-12月预发总额(元)实发金额(总计)1一级财政首南街道5836020880000.3626459408531442东钱湖镇90360324000.264800.397209720081000小计994360357840/6480/159841566081341441部门财政东柳街道104600624000.2124800.2124801872001622402明楼街道876005220000001566001566003百丈街道92600552000.2110400.2110401656001435204白鹤街道103600618000.3185400.318540185400148320小计494600296400/42060/42060694800610680合计1488/654240/48540/58044851408744824备注:1.表格中每月考核系数计算方式为:将每月镇街考核排名分成三档,2.表格中10-12月的金额因考核成绩还未出,3.表格中7、8月份奖补已在上半年奖补全额预发,本次根据实际考核成绩进行补扣,补扣系数计算方式为:1减去当月考核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