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初设及概算管理第十八条由县发改局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第十九条审批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第六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二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都必须依法按照招标或采购文件订立合同,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第三十九条竣工验收重点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执行、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目标完成及与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其他情况,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第四十三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四)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第四十九条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