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为高质量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农质标函〔2023〕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农安发〔2023〕17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统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119号)等要求,请各地按照《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附件: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7日附件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农业品牌建设、优质农产品供给、主体认证培育、绿色标准化生产等功能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审核确认的标准建设并通过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的有关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以及生产标准化规程等体系标准,填写《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情况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认定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取消“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资格:1.基地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附件: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验收评分表附件宁波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验收评分表基地名称:内容验收标准分值自评得分县级评分市级评分规范化管理(20分)基地集中连片,按时上传填报数据10产品标准体系(12分)建立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相关技术规程、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并全部上墙4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体系标准4参与农产品标准化绩效评价4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15分)优化产地环境,配备内检员负责体系质量管理5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合格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