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长海县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通知单》(长海渔拆[2023]010号)的要求,申请购置并重新制造的辽长渔51126以及申请重新制造的辽长养50510、51335、52335、52406、52451等6艘待拆解的渔业船舶已提前送达指定地点,2023年10月9日下午,我局监拆组在长海县小长山岛镇房身村盐场、英杰村三核沟、复兴村钓鱼台和回龙村青山船厂、庙底港等地对上述渔船进行现场验证,无误后同意实施拆解,渔船拆解过程中,监拆组工作人员现场保留了拆解过程的影像资料,渔船拆解前,船舶所有人也向当地管理部门作出了船载北斗设施拆除申报,本公示为期7天,公示结束后,船舶所有人将注销船舶证书,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工作,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长海县海洋发展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