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77号)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拟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含河龙贡米、薏米、茶叶、果树、蔬菜、食用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条件1、全县范围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成立3年以上,2、申报主体水稻须流转土地300亩且10年以上,水果须流转土地200亩且10年以上,茶叶须流转土地200亩且10年以上,蔬菜须流转土地100亩且10年以上,薏米须流转土地100亩且10年以上,5、示范基地需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6、本项目申报不得与局其他业务部门实施的固定资产农业项目和近三年有享受过该项目补贴的农业主体不能重复补助,二、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范围示范基地确定后,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申报材料在10月16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人事股,示范基地应报材料:申报表,附件:2023年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宁化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