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文件规定:2017年9月20日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且租赁固定创业场地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及以上的,每年可获得30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高新区2023年第二批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并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要求的企业共4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4797515,附件:2023年高新区第二批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企业申报名单.xls高新区社会管理局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