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办)农社局、区域农业服务中心,现将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项目的申报指南下达,一、申报名额及补助标准(一)申报名额:2023年度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二)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6.596万元/个,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引进和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主体为海安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等可优先申报,其中稻麦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基地自2023年1月起有4年以上土地使用权,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积极性和能力,(五)同一基地具备不同产业示范功能的应合并申报,已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基地不重复申报,基地(或法人)获得的认证、荣誉证书、个人和基地征信报告、媒体宣传等材料,上述项目每个区镇(街、办)至少申报1个,附件:1.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2.海安市财政支农竞争类项目立项申请表3.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8日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