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职改办〔2023〕21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市工程技术非公中小企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重庆市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3〕212号)要求,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2.审核推荐(1)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2)部门审核推荐有关机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或所管理地区的职称申报工作,自主评审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由我委职改办按照《重庆市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3〕212号)执行,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四、纪律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2022年11月4日《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印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