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庄分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洪梅镇9个村已经完成村庄分类村级申报、镇级审议工作,经洪梅镇党委会议审定通过,洪屋涡村、金鳌沙村、梅沙村和乌沙村等4个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黎洲角村、夏汇村、尧均村、新庄村和氹涌村等5个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现将我镇村庄分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洪梅镇农林水务局反映,地址:东莞市洪梅镇市民中心西三门二楼农林水务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69-88430763,附件:洪梅镇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附件洪梅镇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乡镇行政村数聚集提升类村城郊融合类村特色保护类村搬迁撤并类村一般发展类村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洪梅9洪屋涡村、金鳌沙村、梅沙村、乌沙村4黎洲角村、夏汇村、尧均村、新庄村、氹涌村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