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已启动,认真组织做好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市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受理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统一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三)部门审核1.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省直部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将通知各市州、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3.《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本人破格申请各1份(仅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参加我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人员,此类人员在申报系统中另需提供原工程师技术职务证书、评审表和任职资格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