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3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技术改造综合诊断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镇街、园区管委会审核,由属地收集汇总后报区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附件:附件1-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省级技术改造综合诊断企业申请表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