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现将《北岸经开区农产品(食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8日北岸经开区农产品(食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补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获得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认定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二、补贴标准通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0.1万元,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0.2万元,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0.5万元;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万元;通过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万元,四、申请及资金拨付本补贴对象和申请条件的生产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主体需填报《北岸经开区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补贴申请表》(福建)一式二份,经办部门:北岸经开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林智勇联系电话:0594-5963318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8日印发附件莆田市北岸经开区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补贴申请表申请单位全称(盖章)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获证类型证书编号法人代表补贴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经办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