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十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2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初步审核,现将符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止,公示电话:0598-7832943,附件:泰宁县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补贴名单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