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亚运城市绿色与智慧交通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绍交强市〔2021〕2号)、《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的实施细则》(嵊交强市专班〔2022〕3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嵊州市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予以营运补助,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嵊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反映,联系电话:0575-83033317,截止2023年9月1日,符合本期营运补贴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75辆,合计112.5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附件:嵊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清单嵊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7日嵊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清单(1).xlsx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