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对象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申报程序(一)申报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进度及质量安全措施,应急及组织管理保障等,纳税凭证或者相应证明,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社会化服务业绩材料(提供服务合同等证明),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办公及生产经营场地、生产服务台账及服务场面照片等证明材料,(有则提供)(二)主体确认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省级重点服务组织,六、申报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三段281号,联系人: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