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仪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在《仪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仪财绩〔2009〕3号)、《仪征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仪财绩〔2013〕10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仪征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仪征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仪征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仪财绩[2023]7号).pdf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