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汉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开展了成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专班审查反馈意见,现对成果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为期5天,意见反馈方式:对规划草案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或发送书面意见至邮箱2504582591@qq.com,特此公示,附件:《汉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0月7日附件:风险评估公式稿(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