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市监〔2021〕59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10月7日至10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6369,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7日2023年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表序号企业(组织)名称奖励补助项目奖励补助金额(万元)1宁波东联密封件有限公司主持行业标准JJB/T14226-202282宁波东联密封件有限公司主持行业标准JB/T10874-202283宁波港东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验收通过104宁波市明州田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级标准化试点验收通过65宁波市磁性材料商会集体商标106宁波建乐东城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107宁波市鄞州和泰家私厂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108宁波汇五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10合计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