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龙安农业服务中心、嵛山党群服务中心:为确保我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福鼎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鼎农〔2023〕191号)等文件要求,从各乡镇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中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聘对象各乡镇(街道、龙安)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二、具备条件1.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认定有一定规模、场所固定、有较好经济效益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经营主体,3.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展示发挥带头作用,能够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三、其他事项1.选聘程序:符合条件的各乡镇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需填报申报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2.申请时间:“福鼎市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3.联系方式:李巩0593-7966718,附件:福鼎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福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