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事业单位: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23年度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果申报资格、范围和形式1.由山东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3.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等研究,二、申报内容要求1.申报成果内容不得少于5000字,完整版申报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包括获得省、市领导批示,将上述材料发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箱(xswyh@shandong.cn),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查,3.电子文本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申报书完整版(盖章后的扫描件)和匿名版(将申报书第1页“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第2页“完成人员名单”去掉,将上述材料发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箱(xswyh@shandong.cn),各申报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成果,按电子版申报书、成果原件及所有附件内容,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申报时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数量不得超出一等奖规定的限额(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