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文)以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3〕133号,详见附件),省商务厅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对照《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尽快摸查并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申报,各镇(街道)联系人请于10月7日前、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均需附带光盘PDF格式)于10月19日(星期四)前报送我局(外商投资股),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zip佛山市南海经济促进局2023年9月28日(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6293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