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2号)等规定,经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其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及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4日,共7天,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879-301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