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政策内容详见《太仓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太政发〔2023〕25号)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有关说明:申报对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1.申报单位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基金的直接投资,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二、材料报送1.初稿报送时间,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2.专家辅导时间,市科技局高新科根据申报初稿情况,安排相关专家开展申报材料辅导工作,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辅导意见建议完善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11月7日前报送至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企业估值无需审核),于11月8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及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