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业主自愿申报本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经镇(街道)现场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金堂县农业农村局,一、补贴对象全县范围内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能繁母猪存栏1000头以下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二、补贴标准在2023年9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补贴80元/头,三、申报时限申报时限: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5日之后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由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养殖场的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等情况进行核查,填写核查情况表,经镇街核查人员和养殖场(户)共同签字确认后,连同养殖场(户)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3月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卿静电话:13881931456附件:金堂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申报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的公告9.29金堂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9日。